宁波市医疗互助保障

惠斯通电桥2022-09-12  9

2022宁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指南(缴费标准+报销方法)

2022宁波市职工医疗互助指南(缴费标准+报销方式)

启动时间

2022年宁波职工互助医疗保障将于5月23日正式启动。

宁波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投保对象:

已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需要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

缴费标准:60元/份,保障期限为一年,每人限购一份保险。

保障责任: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自付80%;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的,支付10%。个人承担按以下公式计算:企业(三级医院及其他医院)职工个人承担=统筹基金÷0.8×0.2;企业(社区医院)在职职工个人承担=统筹基金的0.85× 0.15。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照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缴纳。

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至200元。

宁波退休人员医疗互助项目

参保人员:享受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含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前湾新区)。

缴费标准:130元/份,保障期限为一年,每人限购一份保险。

保障责任:3000元(含)以下部分个人自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个人自付40%(在职、退休的视为连续参保);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的,支付10%。个人承担按以下公式计算: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承担(三级医院及其他医院)=统筹基金÷0.85×0.15;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医院)个人承担=统筹基金÷0.9×0.1。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照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缴纳。

宁波市特殊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参保对象:身体健康、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参保。

缴费标准:60元/份(保障期三年)或20元/份(保障期一年),每人最多可投保三份。

保障责任:被保险人投保后,可获得最高1万元/份的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种重疾医疗互助保障基金。,自保单生效之日起90天内。

宁波女工互助保障项目

参保对象:未发现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女职工,由其所在单位工会为其参保。

缴费标准:50元/份(保障期四年)或15元/份(保障期一年),每人最多可投保三份。

保障责任:被保险人投保后,自保单生效之日起90日内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癌,被保险人可获得最高10000元/份的医疗互助保障。

参与时间

以上四项投保工作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特别注意

1.线下退休人员住院互助医疗和保险,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前自行安排参保时间;退休人员也可在“永龚辉”微信官方账号“服务大厅/医疗互助保险/退休保险”在线完成参保缴费。保险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

2.已参加特别重大疾病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的基层单位,2022年6月30日后保障期满的,请在保障期满后30日内完成续保。工会各单位集中参保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保证期

2022年3月至6月参加上述互保项目且到期的单位和人员,在本年度集中投保期内继续参加同一互保项目的,视同续保,续保生效日期为前次保险到期日的次日。

在本年度集中投保期内,首次或中断后参加上述互保项目的单位和人员,本年度保障有效时间统一至2022年5月1日,保障责任到期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保障期超过1年的,以年限类推)。

报销处理

2022年各类互助保障资金报销(支付)工作将于2022年8月1日开始,互助保障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卡支付。

*以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具体内容,请参照《2022年宁波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单位工会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各已建立工会单位点击宁波市工会网底部“服务平台/基层工会”模块,登录“职工互助医疗”互助平台(网址:基层工会管理员查询网站,技术支持:87099293,联系人:侯先生)进行网上报名。

退休人员可在社区(村)参保缴费,社区(村)通过“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互保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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