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房购房证明线上开具入口
符合最新无房家庭认定标准,能提供上一年度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前往“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
1.2008年以后在江苏省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
2.未婚单身;
3.离异且无婚生未成年子女的人;
4.有非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员。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必须到窗口开具无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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