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落户集体算无房家庭吗
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学生,通过大专或技校,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不认定为“无房家庭”。符合南京市现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按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最新认定标准]
无房家庭在原本市户籍且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情况下,需增加以下两项标准:
(1)在购房证明出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与、房地产交易过户(含股份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让的房地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2)购房证明出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12个月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在南京市登记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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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任何一方自离婚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离婚前家庭总人数计算。
详情如下:
1.自离婚之日起2年内,离婚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离婚后任一家庭成员均可作为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2.离婚前,家庭名下有本市商品房1套。离婚后,无房一方可作为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
3.离婚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离婚后家庭成员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如何识别家庭成员和本市户籍?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本市户籍的,无论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