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房购房证明必须线下办吗
符合最新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能提供上一年度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本市户籍市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到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
1.2008年以后在江苏省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
2.未婚单身;
3.离异且无婚生未成年子女的人;
4.有非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员。
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必须到窗口开具无购房证明。
延伸阅读:南京摇号买房具体流程是什么 (1)在抽签之前
1.本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上的酒店式公寓)累计客源超过可售房源的,该商品住房应当以公证机关主持摇号的方式公开出售。
2.开发企业应在摇号前与公证处联系,申请摇号。具体要求以公证程序规则为准。
3.开发企业在领取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后,应拿出全部房源进行摇号销售,并接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管。
4.开发企业不得受理少于1个工作日的登记,不得无故拒绝潜在购房人登记。开发企业应采取实名制登记方式公开接受准购房人登记摇号,核对购房资格,留存身份证明复印件,编制登记号清册,并报送市、区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公证处备案(纸质和电子文档)。《登记摇号清册》需经市、区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审核确认。
5.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销售规则》和销售方案,方便准购房者查阅。
(二)中彩票
1.主持摇号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市公证协会商品住房摇号现场监督公证操作指南》的规定,对商品住房销售进行公开摇号公证活动,按照摇号顺序进行排序,并当场公示排序后的名单。
2.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摇号后
1.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摇号结果,组织购房人有序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2.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选房和登记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