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附申请流程)
一、住宅区安装:
龙街道回龙湾社区公安小区10号楼
龙街回龙湾小区沙溪路7号4单元
龙街道长生沟社区长生路11号1单元
二。适用范围
根据《重庆市旧住宅加建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初满10年及以上,国有土地上有4层及以上的旧住宅区。
三。应用
经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本单元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未划分单元的,经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申请流程
申请增设电梯,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房地产权证、增设电梯示意图、增设电梯效果图、申请人书面同意增设电梯和增设电梯示意图、申请人书面同意、电梯工程设计施工图、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论证报告。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具备增设电梯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
受理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受理之日起将书面申请、增设电梯示意图、增设电梯效果图、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名单及书面同意意见公示至少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设委、区消防支队、区质监局对增设电梯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外,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