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货车通行证使用规定有哪些?
进京货车通行证使用规定:
注:自2022年4月30日零时起,北京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全国统一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正式启用。该通行证适用于保障全市医疗救治和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以及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产品等重要生产。
1.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行”。当承运车辆的驾驶员、乘务员、运输线路等任何信息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必须注销当前通行证,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请。只有在原通行证被取消后,才能申请新的通行证。
2、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单位和物资承运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收发货单位、驾驶员、随车人员、运输路线等所有申报信息。应真实、完整和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用户,一经查出,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再次办理“通行证”,并被依法追究责任。
3.通讯行程卡标有绿色标志*的货车司机,应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将车牌号、计划到达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报目的地收发货单位(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应同时上报通行证信息)。
4.货车行驶到各地防疫检查站时,司机和乘客都需要配合检查。48小时内体温检测正常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旅行卡(“两码一卡”)符合要求(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通行证、“两码两卡”需查验)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