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检费用需要提交材料报销吗
南京产检零星报销需要提交材料。
一、处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费用可零星报销:
1.男性员工配偶的产前检查和分娩;
2.因用人单位中断或缴费不足、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导致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的费用;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
4.异地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6.输精管切除术和再通术。
二。处理过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报销→完成发放。
三。处理点
因用人单位中断或缴费不足、职工劳动关系转移等原因导致生育保险关系在三个月内中断的,参保单位可补足欠费和滞纳金,之后可按定额零星报销。
四。处理表单
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申报表
五、申请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个及以上子女的,提供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
3.男职工配偶报销的,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女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还须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人流提供的病历和病假条)。
六。搬运地点
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