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门诊统筹如何享受待遇(首诊+转诊)
门诊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首诊和转诊制度。
参保人员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首诊;专科科室医院可作为所有参保人员的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和抢救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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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用完后,从下一次费用起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需要在原关口进行慢性病治疗转诊。使用特定门诊项目补助限额后,必须按门诊统筹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使用普通病历,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注: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