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小学入学政策2020

后备母猪2022-09-11  3

2022南京秦淮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2〕9号) 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4号)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现针对我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落实法律责任,全面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的权益。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政府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休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2.依法做好辍学控制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阶段控制辍学的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完善控制辍学的长效机制,对辍学的适龄儿童建立“一对一”工作台账,尽最大努力劝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辍学,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禁止以“国学班”、“查经班”、“私塾”等形式非法办学,代替义务教育,确保儿童依法接受教育。

(二)严格招生管理,全面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3.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学校应当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关于免试的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优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小学采取报名或书面通知入学的方式,继续实行热点公办小学剩余学额电脑派位办法空。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计算机随机分配所有报名人数;报考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录取所有报考人员。

4.加强招生计划管理。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部署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学生比例,优化区域义务教育结构。要根据生源情况、办学规模和条件,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加强学籍管理,在保证教学区生源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按照省标准班额在起始年级办学的要求,有条件的学校继续开展小班化实验。

5.优化招生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小学入学登记制度,按照材料不必要、不提供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按照非必要信息收集的原则,应当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不使用各类app和小程序随意收集学生信息。

6.加强分班和学籍管理。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禁止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分层分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与实际在校人数一致。学校不得为非法入学学生和非法转学学生办理注册和转学手续。

7.严格的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计划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拔尖”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不同学校混合招生,或招生后违规转学;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考试,或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除学费、虚假宣传等手段争夺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贷款招生、分离国籍空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和跨学期学费。

(三)坚持教育公平,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秦淮区接受义务教育。做好留守儿童、特需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和服务保障工作。按照规定落实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二。注册方法

(一)招生目标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本区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年满6周岁时向教学区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根据不同情况放宽到7、8岁。任何学校都不能招收6岁以下的儿童。

(2)公立小学的招生

1。在教学区就近入学是免费的

公办小学注册,适龄儿童在教学区内学校注册的条件是:应具有教学区内的户口,户口所在地原则上应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户口所在地应与实际常住户口和产权证(产权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才能正常注册。一年级新生原则上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并在本人户籍和产权证所在地实际居住。每套住房六年内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就读教学区小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同一家庭非独生子女除外)。

(一)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者,在教学区学校就读:

①子女户口随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且在教学区居住,另一方为现役军人且不在南京工作、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定居国外的;父母离异,子女户口随其法定监护人在教学区。

②子女户籍独立或随祖父母在教学区居住,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工作的现役军人或派往国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申报户籍之日起,随父母户籍在祖父母家落户,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居住在祖父母家且户籍从未迁移。

(2)来自被拆迁家庭的儿童入学

(1)被拆迁家庭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教学区小学报名。

②已落户或购买新房并取得产权证的,应在新落户或购买的教学区内的小学进行登记。

(3)新装或所购房屋已交付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由新装或所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统筹安排入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教育局安排:

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地;与常住户口和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或户籍空且家庭无房产。

②登记时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出具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文件(证明)与事实不符。

③报名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发生变化,报名到期。

④户籍审核中的其他特殊情况等。

2。学龄残疾儿童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随班就读,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中度或重度残疾儿童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特殊照顾而不能上学的残疾儿童主要被送到康复机构和残疾人之家,或提供上门服务。

3。政策关怀对象

根据上级政策,在招生过程中,对下列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县(市)、沙漠地区、国家划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特殊、一、二类海岛部队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公安干警;全国劳动模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以及为秦淮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他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

4。农民工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公立小学就读。子女须年满6周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其中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户籍地连续居住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的证明;或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一年(至2022年5月31日),且此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从未中断;

(4)出生证明等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本地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分配后,学校统筹安排,不参与电脑派位。外来务工人员(或法定监护人)在随迁子女注册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不予安排其随迁子女入学。

(3)私立小学的招生

根据南京市《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步注册、同步招生、同步注册。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秦淮区招生,招生计划(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疫情防控要求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小学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公办小学政策照顾对象的相关要求也适用于民办小学。

选择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仍需按规定办理公办小学注册手续,确保其入学不受影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办小学注册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热门公办小学空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具有秦淮区户籍、需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9日在其所在教学区小学填写志愿表,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中最多选择两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因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而被计算机随机分配或直接录取的,需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确认并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同时被分到两所学校,需要明确选择其中一所。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学生入学后,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也不得回到教学区所在的公办小学就读。

报名未经计算机随机派位的学生,符合正常入学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公办小学报名手续的,回原教学区学校就读。被电脑随机派位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参加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计算机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制定的统一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过程有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公众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表

5月26日(周四)将完成区域内公办和民办小学招生材料审核备案工作。

5月27日(周五)起,公办小学发布录取公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报名相关事宜。

6月4日-5日(周六-周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新生现场报名。

6月8日星期三,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6月18 -19日(周六-周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5日(周六)在民办小学和热点公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6日(周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上查询。

6月26日(周日)至7月6日(周三)期间,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入学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

7月5日(周二),我区暂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指定报名点学校报名。

8月10日星期三前,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

备注:以上日程如因疫情防控发生变化,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都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强调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招生工作,确保2022年秦淮区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稳定推进。

(2)加强过程监管。

各学校承担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努力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创造条件。

五.其他

1.本办法由秦淮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52650656;招生监督电话:526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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