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博士生)章程
1。组织和管理
第一条学校成立免试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生”)的录取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院负责接收免试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招生计划的制定和政策咨询。
第三条各学院应成立学生晋级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学生晋级免试工作。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书、组织考试、发放拟录取通知书等。各学院严格按照学院升免试学生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考试,科学选拔优秀学生,原则上在公布的升免试人数内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接受学科和位置
第四条硕士免试生的录取2022年,我校所有学历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均可录取硕士免试生。各学科录取人数详见《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免试专业目录》)。每名具有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接收的被拒绝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人总招生指标。
第五条。直接博士生录取。2022年,我校将在药学、中药学、生物学一级学科和两个学科博士点下的学科招收直接博士生。直博人数请参考《推免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我校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50%。直接博士生拟招生人数不超过2022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20%。直接学位生占用导师2022年博士招生指标(学校直接学位生单独计划不占用导师指标)。
第七条“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专项计划”的实施,是指在2022年研究生招生中,学校对导师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单独给予名单或奖励计划。具体奖励实施标准按《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及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药科大学发〔2021〕19号)执行。
3。接收对象
第八条我校接收2022年免试招生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素质突出,有相应的研究生培养潜力。在校期间在全国学科竞赛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3.2022年取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免试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4.申请人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5.符合相关学院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制定的其他要求。
6.申请直接教育的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培养相应专业博士生的潜质,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体评价结果排名在本专业前3%(含3%)的;各类国家基地班或入选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者,本科推荐环节专业排名前30%(含30%)。优秀学生可以在本科推荐环节综合评价中放宽排名。
同时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成绩4年内有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50分;或者托福成绩≥90分;或者雅思成绩≥7。
4。申请和选择程序
第九条公布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9月15日前,研究生院通过“免试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免试招生2022年招生的规定和专业目录。各学院明确了本学院学生复试计划,并及时公布。
第十条登记
申请人可于9月27日前登录我校升免试学生姓名系统(网址:http://yzs.cpu.edu.cn/logon)进行姓名登记。我校将优先考虑复试录取。凡获得所在本科学校免试晋级资格的申请人,均可于2021年9月23日起登录“教育部免试晋级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9月28日起进行网上注册和报考院校、专业。
第十一条复审
凡申请我校免试的学生(含直学位学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通过“免试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考试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通过考试的同学必须在发出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在“免试服务系统”回复。不同意或不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根据招生计划数和免试招生学生的招生情况,相关学院和学科将适时组织开展多批次复试工作,复试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各学院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药科大学〔2021〕5号)的考核要求,对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制定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被接纳
根据复试成绩(考试成绩应为100%,60分通过),确定拟录取学生。各学院通过“拒考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考试成绩,并向考生发送“等待录取通知书”。考生可查询《等待录取通知书》和复试结果,并须在4小时内在“拒签服务系统”确认《等待录取通知书》。一经确认,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书》的学生,视为放弃本专业录取资格。考生只能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拟录取通知书。考生一旦确认被录取,就不允许填报其他志愿,也不允许收到各种通知。复试和录取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
学校将为本校免试学生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录取通知后,留学生须于10月31日之前将2021年9月1日以来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入学体检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录取。入学考试必考项目请参考研究生院FAQ区的相关通知。上传报告的相关要求请注意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
第十四条宣传
10月20日前,拟被高校录取并在教育部“免试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考生,须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学制、学费和奖学金
第十五条我校硕士生学制为三年,博士生学制为五年。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凡纳入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须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历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我校博士生学费10000元/生/学年。
第十七条我校2022年录取的学生第一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特别是优秀学生(即以前免试“985工程”大学或以前免试“211工程”大学且在推荐环节综合成绩前1%的学生或符合我校单独计划升免试条件的学生)。并在正常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特困补助资金等。根据相关助学金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我校2022年录取的直接博士生可获得学术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奖励基金等。正常学制期间平均3500元/月/生左右。此外,他们还可以申请博士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和各种资助。
6,其他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在接收免试晋级学生过程中,应当认真细致地做好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免试晋级学生的质量。
第二十条各学院拟录取学生的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后,以教育部“升学服务系统”备案的录取名单为准。已录取备案的学生不得作为统招考生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第二十一条获得直接被录取博士生资格的申请人,应按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履行博士生网上报名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2022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证书拟录取的学生,如被取消资格或受到处分,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考生在录取免试学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学生对推免生工作的投诉。电话:025-86185281,邮箱:cpuyzb@163.com。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研究生院。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2022届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2: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录取免试直接教育学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