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2.24”疫情相关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批准,解除对我镇29个封控区域的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3日起,以下封闭控制区域解除封闭控制管理:
二是解封后仍按区域类型实施管理措施,继续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查卫生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
特此通知
大浪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