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该《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资格时限和留存额度以及转公业务进行了规范。【/br/】根据《通知》,在曲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一致的,执行较高的首付比例。
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当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次月起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除偿还贷款外,借款人个人账户必须保留6个月的存款额。
在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申请商业贷款且还款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原商业个人贷款抵押的房屋已办妥房产证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贷转公业务,将商业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公积金贷款限额。鼓励已经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借款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将公积金贴息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于今年2月调整为家庭最高80万元,个人最高50万元。衢州实行贷款额度和个贷利率浮动,每月初上月底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个贷利率。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连续三个月在95%(含)、90%(含)-95%、85%(含)-90%、85%以下的,可对家庭实行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为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
此前,衢州已经取消了房产限购限售政策。【/br/】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城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br/】文件中明确,非衢州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衢州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这也意味着,非衢州户籍家庭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必须缴纳社保或缴纳个税满12个月且只能购买一套的限制。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也可以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关于优化区域限售政策,文件指出,《关于促进城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144平方米及以上且尚未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实行限售,除非土地出让公告中有特别约定。
据衢州市住建局官方解读,2021年7月20日调控政策发布后,截至目前,智慧新城老城区仅高铁新城GT-04-02地块(飞来酒店项目)成交。该地块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仍执行五年销售的政策。《通知》发布后,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新出让地块内新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限购。
此外,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已出让地块中新建144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购买并网签的,仍需按原5年销售政策执行,限售时间自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签之日起计算。但在2022年4月1日前,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网签备案的,不受原5年销售政策限制。【/br/】根据《关于促进城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衢州市新出让地块中,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