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6月6日讯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王、出具警示函的决定。王、、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能及时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