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光大证券进行处罚的理由是什么


光大证券因违反打击洗钱的监管规定被罚380万港元

(观察者网消息)香港证监会网站消息,6月16日,香港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谴责中国光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并对其处以38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325万元)罚款。原因是光大证券未能遵守关于打击洗钱和恐怖集资的监管规定。

香港证监会发现,光大证券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并未实施足够及有效的制度及控制措施,以防范及降低与第三方存款有关的洗钱及恐怖集资风险。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包括对光大证券在相关期间收到的存款进行抽样检查。在此过程中,发现光大证券未能识别通过光大证券在当地银行开设的多个子账户进行的178笔第三方存款,金额超过2.5亿元。

此外,尽管存在以下警告迹象,光大证券未能发现一些客户账户中的可疑存款,也没有进行适当的查询:

1客户从多个未知第三方收到五笔或更多存款;7个客户收到的存款净额与其估计净资产不相称;以及5名看似不相关的客户在4天内从同一第三方处收到约500万港元,5名客户用这笔资金买卖同一只股票。

香港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的行为违反了《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集资条例》、《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集资指引》及《行为准则》。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有必要向市场发出强有力的威慑信息,表明反洗钱和恐怖分子集资不力是不可接受的;光大证券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其内部控制措施和系统,以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集资;而光大证券与证监会合作,解决了证监会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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