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在就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前期准备工作


券商抢滩科创板做市业务首批试点花落谁家?

证券记者刘奕雯

近日,银河证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股票在科技创新板上市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申请相关业务资格,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不仅是银河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方正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都宣布准备在科创板做市业务。

“开展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有助于完善公司做市品种,提升公司做市交易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与公司投行等业务形成有效联动,提升公司在头部券商中的市场品牌影响力。”国信证券表示。

很多券商都在积极备战。

5月中旬,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要求券商申请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行资格,应向证监会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开展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决议文件。

近日,多家券商相继发布与此相关的公告。银河证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在科创板开展做市业务的议案,浙商证券、方正证券等证券公司股东大会也通过了类似议案。

《试点条例》规定了准入条件和程序等。该公司是符合硬准入条件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相关业务。”浙商证券表示。

据了解,2022年1月18日,上交所邀请28家券商就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进行动员交流,各券商均表达了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的积极意愿。

方正证券表示,公司已完全具备《试点规定》规定的开展此项业务的基本条件,在制度体系、风险控制、人员组织、技术体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国信证券表示,目前同业各证券公司都在积极申请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公司拟参与此项业务,争取首批试点资格,为抢占科技创新板业务制高点提供有力支撑。

场内交易是指券商对科技创新板股票或存托凭证进行双边报价的行为。券商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具有自营业务资格,最近12个月净资本不低于100亿元,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和A类以上,最近18个月净资本连续符合规定标准。

市场上估计有20~25家左右的合格券商。在证券来源方面,券商可以使用自有股票、从证券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置的股票。

有券商表示,目前交易所场内做市业务正在蓬勃发展,逐渐成为龙头券商的支柱业务之一。由于券商做市业务普遍呈现牌照行政许可管理的趋势,未来一流券商将有较大优势并享受牌照红利,做市业务将逐步显现马太效应。

首批科技创新板股票于2019年7月22日上市交易,即将面临大量限售股解禁,导致换手率快速下降。有券商表示,监管部门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

盈利模式再添新花样

“做市业务可以更好地为公司客户服务。通过与投行项目承包、战略投资、研究定价、场外期权创设等业务联动,可以延伸客户服务链条,有助于推动投行、投资、财富、研究等业务线的发展,促进业务协同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浙商证券表示。

据了解,券商在履行做市商义务的同时,可以获得买卖价差收入,比如为科技创新板股票提供双边连续报价和双边响应报价。科技创新板参与做市可以为券商增加新的盈利模式,有利于提高券商业绩的稳定性。

有券商透露,目前科创板日均成交额在400亿元左右。随着科技创新板股票数量的增加和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的发展,科技创新板日均成交额将逐步放大,为做市收入提供稳定的增长动力。如果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券商,有望率先落地。

方正证券表示,公司在科创板开展股票做市业务,可以拓宽业务范围,增加业务种类,分散业务风险,增强差异化竞争能力,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拓宽业务收入渠道,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可以更好地参与资本市场改革试点。

“开展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有助于完善公司做市品种,提升公司做市交易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与公司投行等业务形成有效联动,提升公司在头部券商中的市场品牌影响力。”国信证券表示。

兴业证券公告称,开展做市业务不仅可以通过向市场提供流动性获得投资收益,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交易所的联系,了解前沿监管信息和新的业务发展机会,有助于公司提升投研、技术体系和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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