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殡仪馆火化所需手续
火化需要的证明和手续
火化手续一般由死者直系亲属办理。办理火化手续时需要携带的证件(证明)根据死者死亡原因分为四类:
1.在医院正常死亡的,需要的证件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加盖医务处行政印章。(死亡证明如果没有明确描述死亡原因,还应带上死者及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
2.在家正常死亡的,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当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死者所在单位出具的火化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
3、交通事故死亡,需要提供的证件有:
(1)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通知书(写明死亡地点、原因、身份等。,注明“同意火化”,并加盖公安局交警分局(大队)交通事故调解大队或交警大队行政印章);
(二)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必须在火化证明上签字,注明“同意火化”,方可办理火化手续。
4、其他非正常死亡,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有:
(1)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写明死亡地点、原因、身份等。,注明“同意火化”,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二)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必须在火化证明上签字,注明“同意火化”,方可办理火化手续。
注:出具火化证明时,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