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中心窗口服务通知
知道这一点很重要
亲爱的被保险人:
市医保中心(康定路805号)2022年3月21日(周一)起恢复窗口服务。
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您和中心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筑牢疫情防线,自3月21日起,市医保中心在市医保中心办理业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现金业务除外(包括零星报销、个人账户结算、综合减负等。)及信访业务、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咨询、名片制作、账簿制作、进度查询、交易流水查询、离退休人员更换补领等。)不得进入服务大厅,由医保志愿者办理。
二、需要进入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除了要量体温、出示两个代码(健康代码、旅行代码)外,还需要在3月21日至27日期间,持3月16日、17日、18日、19日、20日任意一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委托医保志愿者进入大厅办理事宜。
3.建议你可以在做生意前用一次性消毒凝胶消毒双手。
4.办理完医保业务后请及时离开服务大厅,不要在服务大厅逗留。
5.还可以通过“一网办”、“随申请App”办理医保业务。有关信息和指导,请咨询医疗保险志愿者。
不及物动词如需咨询业务,除咨询医保志愿者外,还可拨打12393医保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市医保中心特别提示:您办理医保业务应按照“紧急事项延时办理”、“紧急事项网上办理”、“简单事项自助办理”的原则,尽量错时、错峰、无联系办理。
以上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