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5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等学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主要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学院学生会(团委、考研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学校学生会(团委、考研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
(2)具有1年(含)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工作经历,不包括个别学生的实习和兼职工作经历。
(3) 3年(含)以上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专职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在纪检、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或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从事思想教育或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学生干部就业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档案仍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国内外同期毕业、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在工作单位工作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的毕业生是指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就读并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对同时毕业的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mainland China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地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及照片上传:2022年4月6日09:00-2022年4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2年4月6日09: 00至2022年4月19日16:00;
3.答辩状:2022年4月6日09: 00至4月20日16:00;
4.一审异议处理:2022年4月6日09:00-2022年4月20日18:00;
5.缴费确认:2022年4月6日09:00-2022年4月2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的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不予退还。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联系电话:025-52616712。由于疫情原因,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ech.edu.cn/)招聘专栏公布。请及时关注。
(四)登记说明
1.应聘者请根据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正面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学习工作经历、研究成果”一栏中注明高中后的学习工作经历(应注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须明确写明“一、报考条件”第(六)项第一项。其中,报考“担任校长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职务的,应写明职务及起止年限;如符合其他条件,应写明职位(或工作经历)及起止年份。不需要填写所有求职者的研究成果。对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的任何问题负责。南京工业大学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考试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率的,降低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4月25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递补。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将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后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到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册员工;
④2022年8月31日前新录用的服务期满5年的公务员,或按规定(含明确约定)已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规定不得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考试方式: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2考试方式为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核由学生处负责。申请人未能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笔试资格。请向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时交给审计员留存。
(1)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班、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系)证明,须注明岗位及起止年份。高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载明职务和起止年限。
(2)政治面貌证明:资格复审前6个月内须由现党组织出具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3)身份、学历和学位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已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未签就业协议(国内)。
②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已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具体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在南京工业大学(http://rsc.njtech.edu.cn/)人事处网站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以参加笔试。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分数线是60(满分100)。考生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拟聘用人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相应减少拟聘用人数。笔试结束后1至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ech.edu.cn/)公布笔试成绩、名次及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的形式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分。
(六)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70分以下不予录取。
(七)总成绩: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2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采用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名次。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职位空缺空,由学校决定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参加体检。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宣传和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南京工业大学将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一般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学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转岗或交流到学校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潘老师、王老师
电话:025-58139373
七。招聘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25-58139069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jytrsc@ec.js.edu.cn,
联系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syzpjb@jshrss.gov.cn,
联系电话:025-83230723。
附: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