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冠肺炎病例13情况通报
2022年4月2日,我市出现一例无症状新冠肺炎感染病例。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病例13: 职业:货车司机,现住址:郭店镇崔府村,与病例11密切接触者。
3月29日19:00,我带着案例11去龙湖镇青香老莫村酒店吃饭,然后没有出门就回家了。
3月30日14:30~15:00在国电中心卫生院对病例11进行核酸检测,17:04在附近的肖凯百货大楼购物。
3月31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流量调整、检测、消毒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对密切接触者和被检测的密切接触者及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和消毒,结果均为阴性。
为切实保障广大公众健康,提醒在同一时间段、相关场所与上述人员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配合采取个人核酸检测、隔离控制等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在治疗期间,你应该全程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联系情况。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全国、全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防控工作切不可懈怠。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时,要配合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构筑免疫屏障。
郑州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0371-123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