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货车限行最新消息
信阳市公安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划定中心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通告(2022-05-31)
一、限行车辆的类型
根据机动车规范和条款,本通告中的限行货车包括(一)车长6m及以上、总质量12000kg及以上的重型货车、黄卡车;(二)中型货车,长度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黄卡车辆;(3)轻型货车,长度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为蓝色品牌车辆;(4)低速货车是原始的农用运输车。
二。卡车的限制区域和禁止路段
(1)限制区域:
东:东环路以西;南:从公十五路,经朱桢路、石河北路、乔安路、石河南路、全敏街南段、鸡公山街,至茶韵路西段;西:南湖街、茶园路以东;北:齐欣大道西段以南,经鸡公山街,至北环路以南。(石河南路中段、全敏街南段、茶韵路西段、南湖街、茶园路限行,其他边境道路、鸡公山街不限行)。
(二)禁行路段
东方红大道、中山路、全敏街(新华路东段与建设路之间)、北京街(长安路与齐欣大道之间)、新五道(刘欣街与新二十四街之间)、齐欣大道(北京街与公刘路之间)、公刘路。
三。限制管理规定
(一)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进入限制区域。
(2)每天21时至次日早6时,所有货车均可正常驶入中心城区限行区域,但驶入禁行路段者仍需办理通行证。其他时段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
(三)确需驶入限行区域的货车(柴油货车须满足国四标准以上排放标准,并提供尾气检测报告或货车远程在线OBD安装证明),通过“交管12123”APP或在网上登录河南省交管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申请市区货车通行编码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 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工作人员将在1-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进行审核发放电子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已发放电子通行证的车辆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由执勤民警检查指挥(申请地点:平桥区南京大道交警支队;电话:7676032)。
(4)渣土车、商品混凝土车,电子通行证由控车专班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办理地点:洋山新区新市六街生态环境局一楼;电话:7638891)。
(5)中心城区每天早高峰(7:20-8:20)、中午高峰(11:20-12:20)、夏季高峰(17:50-19:00)、冬季高峰(17:20-18:30)禁止重型、中型货车行驶。
四。无限制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保障车等。
(2)有邮政、市政、供水、供电、燃气、押运、行政执法、道路清障车等专用车辆。,在公安部门备案,并在车身外部涂有统一标识。
五、法律责任
(一)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屡次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车辆及其所属车企取消办理通行证资格。
(2)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时,已经通行的车辆,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采取错峰运输或停运管制措施。
六。补充条款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执行情况随时对本通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