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万壑近荆门,光女生于斯长于斯。
她从紫色的宫殿出来,进入了沙漠,她现在已经变成了黄色黄昏中的绿色坟墓。
她的脸!你能想象春天的风吗?,裴欢空属于夜月的灵魂。
(夜月的第一部作品:月光,裴欢的第一部作品:裴欢)在她的玉吉他上的鞑靼之歌,诉说着她永恒的悲伤。
[作者]: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
[翻译]:前山宛陵如潮水般涌向荆门,王昭君成长的村庄依然存在。
从紫台到塞外大漠,大漠中独留的绿坟,面朝黄昏。
仅仅通过画画来识别昭君的外貌,山下的《铃儿响叮当》就是昭君的灵魂回归。
钱载演奏的琵琶一直是胡地的调子,而昭君的愤懑在歌声中表露无遗。
①荆门:山名,位于今湖北宜都西北。
②明妃:指王昭君。 ③去:离开。④紫台:汉宫、紫宫、宫。
⑤朔漠:北方的沙漠。
⑥绿墓:指王昭君墓。
⑦省识:略识。⑧春风面:形容王昭君的美丽。
这是一组诗“纪念纪念碑五首诗”中的第三首诗。诗人通过吟咏昭君村,缅怀王昭君来表达自己的怀抱。诗人感受到了王昭君的遭遇。他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同时表现了昭君对故国的向往和怨恨,赞扬了昭君虽死犹归的精神,从中寄托了诗人自身的人生经历和爱国情怀。全诗叙述清晰,形象突出,寓意深刻。
"万山万壑近荆门,光女生于村"。诗的前两句指出了昭君村所在的地方。据《艺通志》记载:“昭君村在荆州府贵州东北四十里。”它的地址是湖北省秭归县湘西。杜甫写这首诗时,住在夔州白蒂。这里是三峡的西端,地势很高。站在白帝城的高处,他向东眺望三峡东口外的荆门山及其附近的昭君村。相隔数百里,本来是预料不到的,但他发挥想象力,由近及远,构思出一幅高山峡谷随险峻河流冲向荆门山的壮丽画卷。他把这幅图作为这首诗的第一句,非常不凡。杜甫在三峡河写下了“诸河会通,曲塘争一门”(《长江二首》)的警句。他用“争”字来突出三峡惊人的水情。这里用“屈”字来突出三峡山的雄伟和生动。这是一个有趣的对比。然而,诗的下一句落在昭君的一个小村庄,颇令人意外,引起了评论界的一些不同评论。明代胡振亨的《杜诗通》说:“万重岭谷近荆门,始句如英雄,非合作也。”意思是这样威严的开场白,用在英雄生长的地方才合适,用在昭君村就不合适,不协调。吴展泰的《杜氏题要》是另一种看法。他说,“开头是突兀的,是七个韵律中的第一句,即美丽的风景,钟灵·郁秀,生下一位高贵的公主。它太美了,令人震撼。”意思是说杜甫是想抬高昭君的“窈窕之美”,让她“惊天动地”,所以借用了山川的磅礴气象来衬托她。杨伦《杜氏经全》曰:“从地灵言,或多或少庄严。”也接近这个意思。
她从紫色的宫殿出来,进入了沙漠,她现在已经变成了黄色黄昏中的绿色坟墓。前两句是昭君村写的,这两句是昭君自己写的。诗人只用两句简短有力的诗,写出了昭君一生的悲剧。从这两首诗的立意和用词来看,杜甫很可能是借用了南朝江淹《怨赋》中的话:“费明去了,就要面朝天空,歇得太多了。紫台稍远,群山茫茫。当你看着国王,你将永远不会在另一个国家。”但仔细比较,杜甫两首诗所概括的思想内容的丰富性和深刻性大大超过了江淹。阿清诗人朱涵在杜诗的解释中说:“‘连’字描绘的是塞外的景象,‘香’字描绘的是思乡之心,里面有神。”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不止这两个字。读者自然会想到离开汉宫嫁入匈奴的赵君,他在千里之外的异国情调和庸俗的环境中生活了一辈子。下一句,昭君死,葬于塞外。诗人用了最简单现成的词,仲卿和黄昏,特别是有很大的艺术独创性。在日常语言中,黄昏这个词指的是时间,而在这里,似乎主要指的是空房间。指的是与无边沙漠相连,覆盖田野的黄昏天幕。它是如此之大,似乎能吞下和消化一切。可是,只有一座绿色的土堆,长着常青的坟草,吞不下去,消化不了。这首诗给人一种天地无情,仲卿有仇的感觉,极其广大沉重。
“她的脸!你能想象春天的风吗?,裴欢空属于月光下的灵魂。”这后面是前两句,进一步描述了昭君的身世、家国。画句进行第三句,戴环句进行第四句。画句的意思是,由于汉元帝的昏庸,后宫里的人只看图不看人,把命运交给画师。知识意味着一知半解。元帝说从画面上略知昭君,实际上根本不了解昭君,才造成昭君葬身塞外的悲剧。环句是写她思念故国之心,永不改变。虽然尸骨留在坟墓里,但灵魂会在一个月夜回到她父母长大的国家。南宋诗人姜夔曾在其咏梅名作《疏影》中丰富和完善了杜甫的诗:“昭君不惯胡沙源,暗暗记江南北。我要从月夜回来,变成这朵花。”这里写的是昭君怀念江南江北,而不是长安的汉宫,特别感人。月夜归来的昭君之鬼,已经脱俗,化身为一朵披着香白丧服的梅花,想象中更加美好。
她的玉吉他上的鞑靼之歌,诉说着她永恒的悲伤。这是这首诗的结尾,用千百年来的胡音琵琶调,点出了全诗赵君“怨”的主题。据汉代刘茜《史明》载:“琵琶原是胡忠马上击鼓的。先推手再舔,先握手再舔。”晋代石崇的《明君词序》说:“公主当年嫁乌孙,使琵琶立即得乐,以慰其思路。是送给明君和菲利的。”琵琶最初是由胡人传入中国的乐器。它经常演奏胡音和胡调。后来,很多人同情昭君,写了《昭君怨》、《王明军》等琵琶曲。因此,琵琶与昭君在诗歌上有着密切的联系。
前面已经反复解释过了,昭君的“怨”也包含了“先恨皇上后相见”的“怨”,但更重要的是嫁到异国的女人,永远都是思念故土的,对故土的怨恨和担忧。是几千年来世世代代积累和巩固的对故土和祖国最深厚的共同感情。如前所述,这首诗的前两句,胡振亨说“万重岭谷近荆门”这种诗句,只能用在英雄生长的地方,用在“费明生长”的小村子里是不合适的。正是因为他只从感叹昭君的美丽和她可怜的一生等狭隘的感情上理解昭君,并没有意识到昭君怨恨的分量。詹泰意识到杜甫是想让昭君“惊天动地”,杨伦意识到杜甫“庄严”写作的态度,但他并没有彻底解释昭君为什么“惊天动地”,值得“庄严”。昭君虽女,行万里路,心系祖国,名垂千古,与诗与乐同在。诗人要用“万水千山近荆门”这样壮丽的诗句庄严地歌颂她。
杜甫这首诗的题目是“纪念纪念碑”。他在写赵君的怨恨时,寄托了自己的身世、家国情怀。杜甫当时“徘徊于西南天地之间”,远离家乡,处境与昭君相似。虽然身在夔州,离家乡偃师洛阳不到千里,远到昭君塞上之行,但洛阳对他来说仍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地方,因为“书信浩渺,战事深重”。他生活在昭君故里,只是借用了昭君的思乡意象和夜月的归魂,寄托了自己的思乡情怀。
阿清官员李子德说:“我只谈论明朝公主,但我从来没有说过任何关于她的事情,我的意思是一切。后来各家都到不了了。”这个评论道出了这首诗最重要的艺术特征。从头到尾,它从图像开始写,没有任何抽象的评论。而昭君“她现在已成为黄昏中的绿坟”和“裴欢空致月夜之魂”的悲剧形象,却在读者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