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2022】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外人员(包括从我市外出和返回的人员)通过“一站两站”和公路进入我市的,须提前向“鄂尔多斯健康宝”登记,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申报并返回。
二。高危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行政区)人员(或其健康码为红色码)来(回)我市,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回)我市工作人员(或健康代码为黄色代码),实施“7天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及直辖市其他区)来(回)我市工作人员(或传播行程代码为带*的绿色)14天内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需来(回)我市的,应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后在“一站两站”和高速公路检查站采取地面核酸样本,闭环控制,直至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签署疫情承诺书通行,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到达后第三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在此期间,你不会有晚餐或聚会。
四。从总体风险较低的城市或直辖市来(回)我市的人员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他们到达后会在“一站两站”和高速公路检查站取地面的核酸样本,体温检测正常后才放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对从境外返回并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14天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当地嘎查村(社区)报告,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控制措施,期间监测体温和症状,减少活动量,期间不得聚餐、聚会。第2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用鼻咽拭子“双采双检”。
六、往返或途经我市从事生产生活及疫情防控物资和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旅客,必须提前登录“鄂尔多斯智能IOT技术平台”,提前完成疫情申报和长途排队,方可进入货场进行装卸。所有人员应在48小时内检查健康代码、旅行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的,在城镇郊区、高速公路卡口前端等方便的采样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将被释放为阴性,核酸结果将被跟踪。核酸检测将在自治区的其他联盟城市进行。如果当天来(回)我市,就不再进行地面核酸采样。进入我市开展运输活动的旅客,必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以闭环方式“点对点”开展运输活动。由挂靠企业实施人车闭环管理。
七。与入境人员、货物和环境有接触的陆、空空口岸高危岗位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高危岗位人员,应避免出行。确需出差的,必须离岗14天以上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八、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速公路检查站、服务区、收费站和高速公路沿线餐饮、修理、住宿等服务场所,商场、超市、餐馆、农贸(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文化娱乐场所、公共交通经营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入场体温检测。
九、一般公众不要去国内高风险地区和县(市、区、旗、直辖市行政区);如确需前往,严格执行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前必须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告。回国后,你要积极配合境内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条例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重要措施,也是广大民众应尽的义务,鼓励广大民众积极监督举报执行不力的主体和行为。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指挥部原通知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市指挥部将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鄂尔多斯市,被感染。
肺炎预防和控制总部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