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杀害女婿一家被执行死刑名死者的骨灰仍未下葬

聚酯纤维是什么2022-08-31  22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被执行死刑 3名死者的骨灰仍未下葬

6月21日下午2时43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令,对罪犯张志军执行死刑。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派员实地监督。死刑执行前,成都中院依法安排罪犯张志军会见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死刑罪犯的合法权利。

图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四川高院”

三年多的漫长等待

“1000多个日日夜夜。太难了。”邹硕的表哥告诉正观新闻记者,“这么久了,我们总是担心有什么变数。正义虽然姗姗来迟,但终究还是来了。”

据《正观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10点左右,邹硕在四川彭州自家被剔骨刀刺穿心脏和左肺,父母一同遇难。他的父母事发前两天刚从吉林坐火车到四川看望孙女,而凶手正是邹硕的岳父张志军。

张志军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2月20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志军提出上诉。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受害人的6名近亲属提出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2021年12月31日,张志军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因女儿婚姻家庭纠纷,用尖刀刺死其女婿邹某及邹某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3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张志军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本应作为长辈冷静理智对待,却失去理智,持刀攻击。她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捅了三名受害者,都是胸腹部要害。她的行为无节制,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她应该依法受到惩罚。张志军虽然自首,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确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当核准死刑。

骨灰仍有待埋葬

张志军被执行死刑,但还有一件事压在邹硕6个至亲的心上。多年来,邹硕和邹硕父母的骨灰一直存放在殡仪馆,没有下葬。

“之后,我们会联系张羽来东北处理我姑姑家的丧事。在此之前,她说要等到结案。”邹硕的堂姐告诉正观新闻记者,“现在案子结束了,我们也准备联系她,让她带着孩子过来商量丧葬事宜。我们也希望她能把孩子养好。”

据正冠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8月12日,邹硕的表姐告诉正冠新闻记者,她的姑姑和姑父都是教师,她去世后有丧葬费和抚恤金,都需要法人签字。因为张羽和她表妹的婚姻关系存在,所有这些事情,包括葬礼,都需要张羽签字。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出面,也没有出具委托书,所以很多事情只能算了。

邹硕之前在外面租房子住。

张志军遇害后,邹硕的堂哥说,张宇的家人在一审前只见过被害人家属。当他们见面时,张羽的家人想得到一封谅解书,但没有任何补偿。此外,张羽一再联系受害者家属,以获得一份谅解书。她曾表示,只要他们出具谅解书,她就带孩子回去认祖归宗,并会协助安葬。老家东北的房子她都不要,亲戚去四川旅游这些费用都会报销。对于这些,邹硕的堂哥说,他们家不认可。(证管记者程)据

阅读延伸

杀害三名被执行死刑被害人岳父、女婿家人的亲属:能等到这一天,实属不易。

6月21日,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罪犯张志军被执行死刑。其中一名受害者的亲属告诉该报,从网上得知这一消息后,“所有的家属都在哭泣”,遇难的三名亲属的骨灰仍在东北老家的殡仪馆,接下来他们会设法处理安葬事宜。

据该报此前报道,邹某、其父母邹某海、杨某芬于2019年1月在四川成都彭州某住宅被邹某岳父张志军刺死。此前,邹与妻子的婚姻趋于破裂,他们已经分居。2019年1月9日,邹的父母从外省来到成都,陪儿子过年,看望孙女。次日,邹某及其父母回家,因孩子问题与张父母张志军、姚某英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刺向邹某,致邹某及其母亲当场死亡。邹的父亲送医院抢救后第二天死亡。作案后,张志军通知张某拨打110、120急救。警方接报后,将张志军带离现场调查。

受害者一家三口。来源/上游新闻

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志军上诉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志军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改判理由中,二审法院提到“被害人出其不意抢劫儿童,张志军在无效的情况下劝阻被害人实施激情犯罪以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利益和安全,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坦白、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

对此,一位受害者的近亲指出,这封谅解书是邹的妻子张志军的女儿张瑜(化名)写的。2021年4月23日,被害人近亲属及代理律师向四川省高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4月30日,四川高院通报称,该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5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2021年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绵阳监狱再审。当天,张志军通过视频出庭。他在陈述中否认是自己的错,也否认自己犯了故意杀人罪,只是说是正当防卫,“激情杀人”。

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文中从被害人亲属处调取的再审判决书显示,张志军及其辩护人邹某等三名被害人提出的对激化双方矛盾有过错、张志军已得到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张志军主观上无故意杀人等辩解和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的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张志军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2年6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令,对罪犯张志军执行死刑。通报称,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因女儿婚姻家庭纠纷,用尖刀刺死其女婿邹某及邹某父母邹某海、杨某芬,致3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张志军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本应作为长辈冷静理智对待,却失去理智,持刀攻击。她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捅了三名受害者,都是胸腹部要害。她的行为无节制,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她应该依法受到惩罚。张志军虽然自首,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确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当核准死刑。

死刑执行前,成都中院依法安排罪犯张志军会见其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死刑罪犯的合法权利。

“听到这个消息后,全家人都哭了。等到这一天真不容易。”受害者的一名亲属告诉该报,由于三名亲属的骨灰盒仍在他们家乡的殡仪馆,张瑜需要签署或出具委托书才能安葬。“接下来,我们会积极联系,争取妥善处理安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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