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完善监管规则”“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完善支付领域规章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金融相关活动监管出现新动向。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中央深改委会议”)召开,《关于建设数据基础体系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行政区划的意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大型支付平台企业监管促进支付和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对多项内容提出了细化要求。
大型支付企业回归本源。
平台监管不断加强。6月22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再次提到,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平台企业的所有支付等金融活动都要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会议指出,要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完善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保障支付和金融基础设施安全;服务实体经济,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依法合规将平台企业的所有支付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北京商报今日注意到,这已经不是监管机构第一次对平台企业的发展进行约束。近年来,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新型经济形态——平台经济发展迅速,平台型企业的经营范围也扩展到了金融领域。支付、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已经成为很多平台型企业的标准配置。
2020年下半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在平台经济监管方面重拳出击,对平台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整治。在这次中央深改会议中,也提到要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对平台企业参与控股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的监管。
应该如何理解如何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潘鹤林认为,本次大会针对的是大型支付机构等市场主体,支付机构业务过度多元化。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将金融产品嵌入支付工具进行引流,破坏了支付工具的公平性,导致对金融消费者的一些误导。
“监管多次强调和引导大型平台企业和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本次会议再次提及,也表明了监管机构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的决心。”潘麟指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表示,本次会议明确释放了对国内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健康发展的支持,明确了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的发展方向,即回归本源,做好主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消除了行业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有效稳定了市场预期。
所有财务活动都受到监督。
金融活动的特许经营和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这一直是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强调的重点。目前,平台型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也受到多方关注。
此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也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目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同时,部分平台企业发展不规范,存在风险,平台经济发展不足,存在短板,监管制度不适应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从以往的实际情况来看,用户被迫“二选一”,头部平台企业相互封杀,各种算法、大数据等手段设置不合理的交易限制或“杀熟”,未经用户授权非法采集存储用户隐私信息等问题时有发生。在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监管要求下,平台企业也在持续进行合规整改。
中央深改委会议指出,要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平台企业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监管,加强平台企业沉淀数据监管,规范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
会议强调,平台企业的所有支付等金融活动都要依法合规监管,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完善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在周看来,金融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金融业务活动需要统一监管,是防范潜在系统性风险、守住底线、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它是金融实体经济的血液。金融活动和实体经济活动。如果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将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尤其是大型支付机构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在整个金融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角色。确保这些金融基础设施稳定、可持续运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周对解释道。
中央改革委员会会议还提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支持平台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畅通国内外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保持线上线下监管的一致性
平台企业方面,早在2021年4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已联合对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主要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平台企业涉足金融业务的规范整顿路径日益清晰。支付、个人征信业务、资本市场业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成为重点。
关于目前的整改进展,在2022年3月的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各项创新金融业务现在也在逐步纳入监管。同时,郭树清再次提到坚决遏制金融领域资本无序扩张,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规范持牌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公司的业务合作。
在监管方式上,中央深改委会议强调,要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完善中央和地方协同监管格局,强化职能监管、穿透监管和持续监管,加强监管合作和联合执法,保持线上线下监管一致,坚决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活动。
对于下一阶段金融监管的趋势,潘鹤林认为,未来的金融监管将采取共同管理的方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归根结底还是要落实到金融消费者身上。为了拓宽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渠道,金融监管要站在金融消费者的角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林和说道。
周进一步指出,金融监管就是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科技金融全行业更健康更有活力的发展,进一步涌现出世界级的创新型金融科技企业。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中国需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法律和规范,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协调等。
北京商报记者廖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