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调整
实施时间:自3月22日起。
调整后的价格:
自3月22日起,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抗原检测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仪器)允许与检测费分开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允许单独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15元/次。
为配合新冠肺炎抗原检测价格政策的实施,云南省联合相关省份,与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协商,将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抗原检测试剂价格由16.8元/人降至9.8元/人。
同时,调整规范了收费行为。群众仅在医疗机构进行新冠肺炎抗原检测的,无需挂号,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普通诊查费;群众自行购买检测试剂进行检测的,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肺炎抗原检测项目的检测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