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汽车金融被罚120万 涉转嫁经营成本等“三宗罪”
日前,北京银保监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汽车金融”)因贷款业务发展不审慎、转嫁经营成本、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部分问题,被责令整改,罚款120万元。
资料显示,宝马汽车金融存在贷款业务不审慎、转嫁经营成本、内控管理不到位等三项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北京银保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共计12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
眼查显示,宝马汽车金融是由宝马集团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宝马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公司有宝马有限公司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两个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8%和42%,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宝马汽车金融已经成为宝马在华的重要盈利平台之一。由于华晨宝马公司通过宝马(荷兰)控股公司的股份为75%,因此华晨宝马公司在宝马汽车金融中的实际股份为88%。
公开资料显示,宝马汽车金融是由宝马集团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诺丹青。公司有宝马股份公司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两个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8%和42%,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
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宝马金融实现营收31.44亿元,净利润21.68亿元。2020年收入43.95亿元,净利润7.51亿元。
(郑浩源、陈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