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5日,河南省鹿邑县一位白发苍苍、眼含热泪的中年农民,大步走出了厚重的铁门。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13年了。
“我很委屈。警察严刑逼供。手印都是在我昏过去之后。他们拉着我的手,把我摁住了!”面对检察官,这位农民几乎是流着泪说的。
中年,但是这个农民已经白发苍苍了。在监狱的13年里,他患有心包炎和慢性肾炎。
徐静香
这个农民叫许景祥。1992年,他被指控犯有抢劫罪。他入狱时,他的孩子刚刚出生。
坐了十几年牢,徐静香忘记了孩子的名字,即使父亲死在家里,他也去不了戴孝。
更讽刺的是,13年徐静香出狱前15天被判无罪。
“要不是省检察院的抗诉,我跳黄河都洗不清我的罪行!”在河南省检察院的抗诉下,许景祥终于被平反。
徐静香怎么了?他为什么会遭遇这样的意外?
所有的故事都得从1991年的春节说起。
徐静香(左)
一件绿色毛皮背心导致的牢狱之灾
恰逢大年初一。到处弥漫着过年的气息,鹿邑县杨湖口乡周边的村民却一片恐慌。
10多起入室盗窃案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接连发生。晚上,每家每户都关上门。
作案经验丰富的歹徒,全部在深夜蒙面,在夜幕的掩护下闯入村民家中。
被抢的村民还在睡觉,根本看不清歹徒的真面目,也根本想不起他的身影。
每次入室盗窃后,歹徒都会清理所有痕迹,不留任何线索。
虽然警方已经出动,对惯犯进行地毯式搜查,但苦于没有任何相关信息,歹徒一直逍遥法外,顶风作案。
徐静香
面对躲在暗处不时袭击村民的劫匪,警方压力很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警方对此不知所措的时候,鹿邑县的一位村民带来了一条线索。
这条线索是他们家被偷的一件绿色毛皮背心,这件绿色毛皮背心居然出现在同县的另一个农民身上。
而这个穿着绿色皮马甲的农民,就是被错判入狱的许景祥。
然而,徐景祥只是鹿邑县一个老实的农民。他不是一个邪恶的强盗。
警察怎么就只靠一件绿色皮草背心就让许静香签了字?
徐静香
徐静香之前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靠家里的一亩地维持生计。
结婚后,许静香开始外出打工,但毕竟没什么文化,所有的辛苦都是许静香做的。
年底,许景祥也回到了家乡鹿邑县。他也听到了风声,知道晚上有强盗。
心眼比较细心的徐静香,晚上会锁门框,平时也会小心翼翼。
但毕竟是节日,过年的一些活动不会因为劫匪的出现而暂停。买年货走亲戚是常有的事。
许静香也趁着村里的集市给自己买了一件新衣服——集市上的绿色毛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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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一个经常结伴出行的工友徐祖国一起去赶集。
买好衣服后,许静香穿着它去走亲戚。如果他知道这件衣服会给他带来十几年的牢狱之灾,他杀了许静香也不会买。
和往常一样,对此一无所知的徐静香在酒席上喝了几杯,浑身发热。
许景祥脱下外套继续喝酒,却引来了酒席上另一位村民异样的目光。
村民魏也有一件同样款式的绿色皮背心。
魏对这件羊毛背心印象很深,因为他左肩上的一个图案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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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他把自己的皮背心还给妻子和妹妹梁秀阁,让她再换一件。
然而,就在梁秀阁拿到皮马甲后不久,劫匪便造访了梁家。
梁秀阁家丢了一辆自行车,500多块现金,还有送去修的皮草马甲。
看到丢失的羊毛背心竟然出现在许静香的身上,魏自然多了一个心眼。
认定徐静香是抢劫犯的魏在酒席散后去警察局报了案。
为了抓到劫匪,焦头烂额的鹿邑县刑警支队正好得到了这样一条无关紧要的线索,开始调查徐景祥。
绿色毛衣
于是1992年4月1日,许景祥被正式拘留。
被刑事拘留,三天刚刚过去。在上帝的帮助下,鹿邑县刑警支队破获了这起抢劫案。
干警们写了150多页材料交给检察院,其中徐景祥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短短三天,许景祥交代了他所犯下的十几起案件的全部细节。
在警方上交的材料中,许景祥还交代了几个同伙的名字,其中有一个老乡叫梁小龙,还有人叫青龙、黑龙、青龙。
在笔录中,徐静香还说每个人的外貌特征都有鼻子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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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证据都有许静香本人的亲笔签名和手印,整个办案过程一点也不马虎。
走完流程后,徐静香于4月13日被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正式逮捕的徐静香就像案板上的鱼一样,没有任何反抗。
二级警督李传贵在审理此案时,发现证据存在诸多漏洞,不能完全证明许景祥的犯罪事实。
但推翻之前的调查结果显然不切实际。此外,上级给的考试截止日期已经到了。李传贵让最近被抢劫的李素珍做原告,把许静香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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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多的调查,1996年12月,鹿邑县检察院再次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97年2月28日,许景祥抢劫盗窃案正式开庭。
7天后,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徐静香犯罪事实,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虽然背负着莫须有的罪名,但许景祥一审后没有选择上诉,被送往河南第一监狱服刑。
坐在家里拿着从天而降的锅的徐静香是怎么辩解的?为什么法院不相信他?
监狱
无力防守
首先是作为线索的绿色毛皮背心。徐静香被抓后,向警方交代,这件皮草背心是从市场上的商贩那里买来的。
但是,在徐静香与摊贩对峙之前,他的罪行就已经确定了。警方没有留任何余地空去寻找关键证人。
后来徐静香说他的一个朋友徐祖国可以做证人。徐祖国亲眼看到他买这件绿色的皮背心。
但是鹿邑县刑警支队好像并没有把这个放在心上。在上交的笔录中,法庭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徐祖国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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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许静香在笔录中提到的那些同伙,梁小龙警方确实在1992年底抓到了许静香的口供。
然而,梁小龙当时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他在山东济宁工作,所有的工人都可以为他作证。
他也否认了抢劫的事实,也不认识什么青龙黑龙之类的社工。
最后,徐静香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根本没有时间作案。
1991年春节后,徐静香和同村的两个人去外地打工,6月才回到陆毅。
四个月来,身在外地的徐静香在陆毅抢劫、偷盗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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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证据链,徐静香家里还发现了一些类似之前村民丢失的物品。
这些物品经被害人辨认,刑警支队鉴定出一件上衣、一副手套、两条毛巾、两支圆珠笔、三条手帕为物证。
但这些东西随处可见,花一点钱就能在集市上买到。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
当时刑警支队没有使用DNA验证,而是让受害人当场辨认。
这个办案程序明显不符合规章制度,却被鹿邑县刑警支队采纳了。
同村的邻居知道徐静香是轰动一时的强盗后,显然不敢相信。
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在他们眼里,徐静香一直是一个老实勤劳的耕耘者,绝不会如此胆大妄为。
1992年8月,徐静香案移交检察院时,确实出现了转机。
当时鹿邑县检察院认为许景祥抢劫李素珍的证据不足,要求鹿邑县刑警支队重新调查。
诚惶诚恐的许静香也呆了三年多。这期间,许静香没有一天为自己哭过:
“我很委屈。那些口供都是我被警察打得太狠的时候编的,我也没有主动按过手印。他们在我昏迷不醒的时候强迫我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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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所有的呐喊都抵不过办案警官的诬告。在鹿邑县刑警支队和许景祥的辩护之间,法院显然会选择相信前者。
但即使被转移到河南省第一监狱,徐静香也没有停止清理自己的冤屈。
徐静香是怎么蒙混过关的?为什么纠正这个冤假错案需要这么长时间?
被报复。
许景祥非常感谢河南省检察院的姜汉生检察官能够主持正义。
当时负责许景祥抢劫案的校长李传贵这样描述他的整个处理过程:
当时我认为抢劫事实不清,根据当时的证据不能认定徐静香犯抢劫罪。我向领导说明情况后,将材料转给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并在案卷中写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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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虚伪的李传贵在1993年7月被群众举报。他鼓动隐藏一些犯罪证据,随意抽取许景祥的案件材料。
李传贵行为的目的是让许景祥早日归案,老老实实认罪。
1992年11月,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起诉李传贵,但因证据不足,鹿邑县人民法院宣告李传贵无罪。
随后几年,已经安然无恙的李传贵在许景祥被判刑后,于1997年11月被河南省检察院周口分院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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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姜汉生在接到李传贵的案子后,认为李传贵没有徇私舞弊,但负责抢劫案的许景祥有很多疑点。
于是姜汉生开始四处奔走,为许静香洗刷冤屈。
姜汉生随后慢慢让鹿邑县刑警支队笔录中的漏洞浮出水面。他发现李传贵提交的资料大部分时间都与收费不符。
而且在犯罪对象的表述上有很多错误,对犯罪事实的描述也不恰当。
证人和物证相互矛盾,刑警支队也没有找到凶器,笔录中描述的犯罪共犯也没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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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姜汉生四处奔走,找到了徐祖国,他亲眼目睹了徐静香在陕西购买绿色皮马甲的经过。
从他那里,姜汉生得到了非常肯定的回答。这件绿色的毛皮背心真的是从市场上买的。
而且经过鉴定,笔录中的十几个签名绝不是徐静香的笔迹,有些肉眼可见的痕迹是他人伪造的。
见到姜汉生后,徐静香情绪十分激动,哭诉了自己在派出所签字的全过程:
“公安局的几个人把我捆起来,先用棍子砸我的脚,然后用鞋踩我的脚踝骨,我疼得不省人事。他们折磨了我三天三夜,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抢劫!”
姜汉生
在公安局被刑讯逼供也让徐静香生病了,右脚踝至今变形。
终于,经过七年的奔波,姜汉生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这场马拉松比赛结束了。
2004年6月,河南省高院再次审理许景祥入室盗窃案。
最终在12月,河南省高院撤销了许景祥一审二审的裁定,认为他无罪。
2005年3月13日,河南省检察院下达最新指令,要求鹿邑县检察院撤销对许景祥的起诉。
两天后,许景祥从河南省第一监狱被释放,但此时距离他出狱只有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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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虽然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为补偿许景祥多年来的痛苦,国家给了他52万元的赔偿金。
这些钱可能够用十几年,但对于许静香来说,陪伴家人,还自己一个清白才是最重要的。
-完毕-
参考数据
胶东在线:许景祥冤假错案始末
新华社:许景祥案
编辑|没看错,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