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呼和浩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攻略
本地员工无自住住房,租赁商品房
客户:实缴员工
责任部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471-12329
办理时限:所有材料齐备,即可即时办理。
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地址: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支取时限:租赁费按年支付,每年可支取一次,距最后一次支取间隔360天。
提取额度:市政管理部每年提取10000元,县管部每年提取5000元。
设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加工材料:
1.关于房屋数量的查询证明;
2.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
3.撤回原来的银行卡。
要处理的材料数量:上述所需材料各1件。
材料签名要求:受薪员工签名。
收费:不收费。
工作流程:取款材料齐全后叫号→前台录入并拍照→后台核对→受票人签字→前台打印取款凭证→结账。
注:
1.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配偶代理人,还应携带关系证明原件和配偶身份证。
2.提取时以家庭为单位,需要核对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数量。
3.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在缴存地不拥有自有住房,租房居住。
4.需要I类银行卡,并指定银行和相关银行编号。
5.提取公积金两个工作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