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即日起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维护本地区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本地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本区行政区域全面禁止鞭笞,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或者向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举报;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自通知实施之日起,2014年12月22日施行的《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