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兴隆山景区禁止进行非法穿越活动通告
关于禁止在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的通告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省最早建立的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之一,被誉为“黄土高原上的绿色明珠”。其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及其协调的人文生态系统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对当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具有极高的科学和学术价值。近年来,一些户外运动和探险爱好者擅自组织、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穿越活动,严重破坏了自然保护区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甚至引发森林火灾。同时,由于地形复杂、海拔高、缺氧等原因。,也给路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保护区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进入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旅游业务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马玉山、双嘴山、扭线沟、徐家峡、分火岔、官滩沟等。)开展户外穿越活动。
二、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单位或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阻碍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因穿越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者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和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兴隆山分局将通过联防联控机制,按照职责严厉查处穿越活动。
不及物动词因穿越活动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穿越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负全部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0931-5251080
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兴隆山分局:0931-525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