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疫情期间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工资怎么发?
【/S2/】北京疫情期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这个场景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1.公司合理安排劳动者优先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其他节假日(包括自行设计的福利假),综合调整休息日使用的,应当按照有关休假规定或者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当然,公司与劳动者通过协商就工资标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调整后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既没有安排劳动者利用各种假期,也没有与劳动者就工资进行协商的,公司应当根据劳动者未复工的时间长短等综合情况判断支付工资的标准。
①未复工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非固定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餐补,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②长时间未复工的,公司可以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即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