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罚他人的最新规定如下:1。驾驶证为他人扣分,而不是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为进一步打击“卖点买分”,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升级电子眼处理系统。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3.需要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并绑定相应车辆,或者通过交警处罚窗口面对面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