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政府

香港元朗2022-08-23  23

厦门市政府发布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

1月13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十大措施:

一、抓好冬春农业生产

全面推进春粮生产。加快冬春生产进度,确保完成16100亩粮食作物种植任务。抓早春耕播。加强春季粮食作物田间管理,建设马铃薯、甘薯三大示范基地,争取春季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生猪、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等生产。,搞好9.5万亩田间蔬菜管理,新春蔬菜种植7万亩,推进叶菜基地建设,全市能繁母猪存栏2万头以上。

加快现代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种业振兴,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钢架大棚建设等。

二。全面稳定工业生产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制定多项措施促进工业生产稳定运行。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增幅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季度营业收入增幅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增产奖励。实施企业稳定岗位奖励和薪酬。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日均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日均用电量70%以上的受监管工业企业,按实际从业人数和生产天数给予补贴。

实施直接短周期电力交易。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切实增加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进行短期直接电力交易。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

三。充分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狠抓项目开工,通过新年度、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推动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形成实物量。鼓励重点建设项目不停工。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期间不停工,现场日均施工人数在50人(含)以上的项目给予补贴。其中: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不停工的项目,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助;2022年2月7日至2月15日不停工的项目,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补助50元/天/人。上述两项措施对单个项目的累计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除夕、初一、初二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安排。

深化项目储备。围绕新基建、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制造业强基础、民生短板五大领域,抓住国家适度推进基建投资的有利时机,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强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好项目。重点发展产业链群,加强项目储备,补充、做强、延伸链条。加强投资项目的落地。春节期间,组织“亲情招商”、“官方招商”等活动,组建市级部门产业招商团队,与市区协调,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建立全周期、全过程项目管理机制,跟踪推进重大签约项目,推动项目签约、落地、投产。

四。促进消费扩大和质量提高

实施一系列促进消费的措施。继续实施加大消费支持力度等政策措施,抓住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积极组织“2022网上年货节厦门分会场”线上推广活动,开展“品味福建厦门,留在厦门过年”、“在厦门享受美食”等活动。鼓励市民留在厦门过年。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地铁、BRT、常规公交)。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厦门市民免费游览植物园、鼓浪屿国有景区(限郝跃园、古庄园、鼓浪屿国际篆刻馆)。

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复苏。开展“2022春节,潮游厦门”大酬宾活动,在飞猪等旅游平台发放2000万元文旅券。举办旅游产品发布会,向网络名人重点推介30个打卡点和25条暖冬游精品旅游线路。打造胡立山堡垒“闪闪厦门——国宝文物奇妙夜”、邮轮码头“厦门喜事”等沉浸式文化旅游体验项目,在植物园、园博园等景区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惠民演出。

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扎实做好节日期间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完善“米袋子”、“菜篮子”市场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城市运行保障工作,确保城市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运输渠道畅通,保持市场供应和应急储备有序衔接。

五、稳定外贸和外资增长

稳定外贸增长。加快出台2022外贸稳定发展政策,加强重点企业订单和用工跟踪,做好重点国企和重点企业走访工作,及时解决企业管理难点问题。拓展外贸新业态。发布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措施清单,鼓励建设境外仓、库,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和市场采购规模,鼓励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抓住RCEP生效的机遇,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企业用好优惠政策的能力。

加大利用外资规模。完善促进对外投资增长的措施,积极拓展境外投资渠道,完善重大重点项目清单管理机制,不断更新重大对外投资项目清单。

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稳定商品房市场。坚持“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和城市主体责任制,综合运用土地、税收、金融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以房招商”力度,优化政策措施,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商务办公项目去库存。

增加安置房商品房供应。推动具备基本销售条件的安置型商品房尽快完善前期手续,争取快速形成供应。加快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安置、选房和销售。

七。支持企业发展

做好疫情期间帮扶企业脱困政策的延续。关于疫情期间帮助企业脱困的政策,认真梳理研究期满后的延续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申报程序,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兑现率。2022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的政策暂时实施,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将被实施。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援助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和小额贷款支持工具,鼓励增加小额贷款。加快实施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奖补,鼓励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重点支农和支持小企业。发挥增信基金、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作用。,继续推进普惠小额贷款“增量、扩容、提质、增效”。

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执行《关于加强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中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的政策。扩大应急还贷服务适用业务品种,增加合作机构,简化申请材料,提高联审效率,解决企业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八。持续优化和改善商业环境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海上丝绸之路中央法律区建设。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多渠道宣传解读条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市最高标准和水平,制定城市更高层次建设营商环境推进计划和配套任务清单,确保营商环境保持在全国前列。争取第二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组织评选2021年“十大”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九。强化因素保证

加强就业保障。实施企业稳定岗位奖补,支持用工共享调剂,持续提供要素保障服务,开展“优服务、留得住”活动,精心组织“就业援助月”和“春风战役”,持续开展网络招聘活动。给予一次性招聘奖励。2022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用厦门市首次就业或本市新增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保费用并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2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招聘奖励。支持劳动力资源的开发。经市人社局认定为劳务输入基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介绍首次来厦务工人员(不含劳务派遣工),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分批给予奖励。做好回厦门的工作。春节前后,根据企业需求,组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运输,做好包车服务。开展“平安回厦门”活动,对符合标准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交通补贴。

加强资金保障。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规模。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或再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主动将专项资金与国家支持我市产业发展基金对接,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务额度,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原则,滚动储备一批成熟项目,确保债券发行后能够发行使用。积极运用PPP、REITs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更好地服务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投资。

着力解决用地等难点问题。积极承接省级审批权限下放,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效率。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建立项目用地海林保障协作协调机制,对“下架”项目和重大重点项目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积极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要素保障问题。

十、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科学准确做好冬春疫情防控工作。继续为新冠肺炎居民接种疫苗;继续实施入境人员“14+7”隔离管理措施。继续落实“四早”措施,做好异地涉密人员排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病例、及时应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一季度和“两节”、“两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燃气、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限空作业、水上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力争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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