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务员局、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疫情防控书面通知
为确保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公开遴选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浙及回浙人员防疫政策
(一)对来浙和回浙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二)在国内疫情高发区所在乡镇(街道)对来浙和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再实施居家健康观察7天;参照全封闭式管理区域和空陪护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3)在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对其他来浙和回浙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参照需要持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地区、全球核酸检测有疫情风险的交通枢纽地区对来浙和回浙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当您进入浙江时,您需要在2天(48小时)内检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没有证明的,引导其到综合服务点等就近指定场所进行核酸检测。如果结果为阴性,则将其纳入14天的日常健康监测。要求开展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控制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会议、展览、游览、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封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外出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他们应该这样做
上述健康管理措施时限仅适用于各阶段结束前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情况。
二。候选人的疫苗接种要求
(1)申请浙江“健康码”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8天(2021年11月13日及以前)完成浙江省“卫生码”的报考工作(浙江省各市“卫生码”可通用)。应用方法见附件。
(二)个人健康状况声明
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防疫要求,如实填写考前28天个人健康状况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晓通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虚假承诺造成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隐瞒或者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并且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检疫、询问、质询、医疗等工作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核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点、考场防疫
1.考前28天内有外省居住史的考生,须提供其实际参加的第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浙江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省“健康码”显示的电子报告)-健康申请-个人防疫-报告查询)。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省“健康码”绿色码和“交通大数据绿色出行卡”。经现场检查,体温正常后,准予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外科口罩。除了身份验证,他们在考点全程都要戴口罩。
4.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予录取:
(1)浙江“卫生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在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浙江“卫生码”转码,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改绿码者,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出行卡”中带*的考生,还须在考前48小时内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浙江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2021年11月10日前在新冠肺炎被确定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考生,应主动向参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报到。除了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必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4)有发热(腋下体温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前,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自己的医疗证明,经防疫人员当场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向考试中心的考试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有条件继续完成考试的,可转入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检查后,他们应配合医疗。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2021年11月13日及以后),有国外居住史。
(2)考前21天内(2021年11月20日及以后),来自或来自国内疫情高发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已宣布全区封闭管理,或同时确认为随行人员空;考试前14天内(2021年11月27日及以后),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考生,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离开该地区、全核酸检测区和有疫情风险的交通枢纽。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和亚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恢复者。
(5)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色和黄色,或“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为非绿卡考生(包括“健康码”由绿卡临时变更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由绿卡临时变更为非绿卡的考生)。
(6)考前28天内有外省居住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出行卡》中带*的考生无法提供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八)未出示浙江省“卫生编码”和“交通大数据出行卡”,不配合入境检查,不服从防疫管理,被现场防疫人员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调查的。
6.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点禁止社会车辆进入,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建议考生尽量选择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建议至少在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考试流程,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迟到将失去参加考试的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责任自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2.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前积极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及个人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途中加强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距离,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东西,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在组织报名资格复审、体检等工作时,按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理解并配合。
4.请考生随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浙江省和笔试地点所在市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浙江省《卫生规范》说明及疫情防控旅行卡的申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