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据教育部消息,高考是大学生人生中的一次大考,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随着2022年高考的临近,广大考生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高考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焦虑,实施诈骗,甚至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为此,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结合近年来的一些典型案例,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组织高考作弊是严重违法行为
高考期间,不法分子经常在网上发布“助考”信息,声称可以为考生提供试题和答案。众所周知,在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案例]2019年高考期间,大学生何在网上发布“助考”广告,粤、鲁、黔等地12名考生向其缴纳“报名费”。何在网上联系了大学同学聂和彭(何)三人,三人一起合作。何负责联系传递试题及答案,聂负责解题,彭负责整理试题,高考期间为12名考生作弊。6月8日,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行动,当场抓获何、聂某武、彭。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六个月。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出售或者使用无线作弊器材”、“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在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拒绝考试作弊,绝不以身试法。
第二,以考代考是“绝境”
有些家长为了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想尽办法给孩子找“门路”,甚至找“枪手”替孩子代考。结果人和钱是两个空,后果很严重。
[案例]为了让学习成绩不好的外甥考上本科,李和的母亲商量,决定花钱找人替代考,并承诺给5万元一份。最终,某校研究生刘答应为代考。结果2019年高考当天,刘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警方立即立案调查,涉案人员陆续到案。李因组织考生作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枪手”刘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构成代考罪;家长让别人代替孩子考试,也构成代考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至10000元。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的,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代考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对考生和“枪手”都有处罚,定罪和法定刑是一样的。
【提醒】帮孩子作弊的父母不是爱孩子,是在害孩子。最终,他们将不得不承担法律责任。研究生刘为了几万元考试费当了‘枪手’,断送了大好前程。广大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认识替考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诚信应考,否则后果自负。
三。运气好拿个手机。考试作弊会毁了你的未来
现在智能手机的使用非常普遍,一些考生经常使用智能手机进行搜题、翻译等功能来辅助学习,提高效率。但是,如果你考试用手机作弊,你就打错了算盘。
[案例]2021年高考期间,一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规避入口安检,将手机带入考场。考试时,该学生用手机偷拍试题,发到场外求答案,被当场查获。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该生受到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无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等处罚。
【规定】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考试期间使用通讯设备的,视为考试作弊,届时报名参加考试的所有科目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携带、使用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材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1年以上3年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为防范和打击国家教育考试手机作弊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2022年,教育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部署各地教育、公安、通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打击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广大考生一定要知法守法,诚信考试,不要心存侥幸,以免自毁前程。
四。认准官方logo,不要相信“小道消息”
每年考试前,网上都会流传很多关于考试的信息,各种信息鱼龙混杂。一些个人或培训机构为了吸引眼球,借机注册“山寨”公众号,传播非官方的“小道消息”牟利。
【案例】2020年高考因疫情延期一个月。网络上不时有一些自媒体的所谓高考安排的信息。比如一些自媒体在网上散布2020年某市考场安排的虚假消息,误导公众,引起考生和家长的焦虑。市教育局表示,该消息不实。
【规定】根据中央网信办《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注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名称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公众账号生产者、经营者不得恶意伪造、假冒、窃取组织和他人公众账号制作、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对违法违规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提醒】2022年,教育部将会同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和多家互联网企业,继续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和“清理网上涉考公众账号”专项行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权威机构高考信息,避免上当受骗。考生和家长在网上搜索高考相关信息时,要认准权威机构的“官方”标识,谨防虚假账号或网站诈骗。
五、不要相信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考试“保底”,双升,XX天加速,或者有专属“内部资源”“命题专家”授课,“一次性通过”有保障等等...这样的标语和招生广告经常出现在各种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中,让很多家长信以为真。事实上,存在夸大宣传、虚构教师、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不同程度地。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考试合格、取得学位或者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人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虚假广告,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耽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六。网络诈骗要识别,不能购买高考答案
每年都有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或交流群兜售所谓的“高考真题”、“绝密答案”,标榜“准确率极高”、“默认退款”等诱人信息,以“预付款”为名要求用户提前支付。还有的以传输“样本试卷”为名,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获取用户信息。
[案情]2021年3月,黄某通过QQ进入多个聊天群,谎称自己有渠道购买高考答案,以每科1.5万元的价格向家长和考生出售所谓的“高考试卷答案”,诈骗安徽、山东、湖南等5省10余人,诈骗金额10万余元。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作弊目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试题、答案的”,属于违法行为。
【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资料,对其保管和运输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辨别真假,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