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疫情防控重要提醒(隔离要求调整)
1.近期在疫区居住的人员,应通过“今日张家港”APP和“张家港公安微警”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港城防疫模块来港申报、查报登记平台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申报,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
二。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港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控制措施;对中等风险地区来(返)港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控制措施;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旗)从其他低风险区来(回)港人员实行“三天两检”的管控措施。
三是各区、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工地、宾馆等。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疫区来(返)港人员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力度,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实施主动报告和健康管理。
4.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景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影剧院、体育馆、交通车站等公共场所时。,应按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编码,配合测温,扫描“场所编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动词 (verb的缩写)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肺炎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为人群筑起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隐瞒或虚报个人信息者,将严厉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防疫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