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南京市2021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公告原文
关于确定南京市2021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经与有关部门协商, 根据近两年我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和岗位,确定建筑、制造、加工、交通运输和尘肺病高发行业为2021年我市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 我市涉及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参保企业,可向市、区(园区)人社部门申请参加工伤预防培训。
联系人:370201272@qq.com雪莱,电话:68788237,57719658(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