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1)声明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预缴、按季申报、按季发放。
符合申报条件且已就业满3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携带就业创业证明原件到其户籍社区[/S2]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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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应按季度将申报数据收集归档备查。
申报补贴的,应提供灵活就业证明;领取补贴期间,申请人灵活就业去向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社区申报并提供灵活就业证明。
(2)审计
1.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对申请人就业困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灵活就业去向、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如无有效投诉,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灵活就业情况进行抽查。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报区人社部门。
3.区人社部门对街道(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抽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当在季度结束后15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3)审查
市人社部门将对各区录入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情况报市财政部门。
(4)拨款
市财政部门审批补贴资金并拨付至市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