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员工信息变更登记表

时局图2022-08-21  7

天津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指南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单位或职工本人持单位盖章的《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到天津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注: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的,或者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或者上级单位的证明文件可以确认单位已终止的,由职工个人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可以不加盖单位印章。)

①变更原因为“员工身份证号码升级”的,单位或员工可以办理变更手续。

1)员工自己办理,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

2)如果该单元处理它,它应提供:

●员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单位经理身份证原件

②变更原因为“因特殊原因导致员工姓名变更或身份证号变更”的,单位或员工可办理变更手续。

1)员工应提供:

●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记载身份信息变更的户口簿。

●身份证原件

2)如果该单元处理它,它应提供:

●员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记载身份变更利益的户口簿。

●单位经理身份证原件

③变更原因为“单位误将职工身份信息登记为他人”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身份信息变更手续。

该装置应提供:

●员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单位经理身份证原件

●单位出具的原始情况说明。

④变更原因为“由于历史原因,职工户口登记信息有误,原登记信息在‘全国公民信息系统’中不存在”的,由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该装置应提供:

●员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单位经理身份证原件

注:

1.职工所在单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或者已经终止的,职工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职工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能证明本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

2.单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的,还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或上级单位的证明文件。

3.如果员工不能提供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可以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员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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