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所有工伤待遇吗?
重庆的职工如果工伤,可以一次性要求全部工伤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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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一律按条例有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公司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费属于长期福利,按月发放,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的变化适时调整。
有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随着社会收入水平的提高,长期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