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房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据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这四种情况下仍可按旧行政申请公积金贷款:
情景1
购买新建商品房
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网签(以销售合同首页代码生成日期为准,下同),2020年9月1日前提交我中心系统审核。
情景2
买二手房
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网签,2020年9月1日前提交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
情景3
业务转公时先还后贷
以贷款申请录入系统的日期为准,即2020年7月25日前。
情景4
企业对公众贷款抵消贷款
以贷款申请在系统中首次提交审核的日期为准,即2020年7月25日前。
特别说明,以上日期不含本数。
其他解释
异地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或配偶必须符合东莞市户籍要求(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机关为准)。
本地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申请人或配偶的户籍没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