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差异化缴存比例
公积金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可以在公积金5%-12%的规定比例内,按差异化比例缴存,其中职工的比例不能低于单位。
单位差别化缴存比例及比例选择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职工比例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情况下与单位协商确定。
如何申请差别化比例支付?
在规定范围内,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本单位可实行差别化比例缴纳(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可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缴纳);职工可以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和规定上限内选择个人缴存比例。
实行差别比例缴存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实施。
其他调整
1.降低困难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门槛
取消困难单位减缴缓缴申请,需提供连续两年亏损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社保缓缴证明手续的要求。单位有困难的,只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降比例、缓缴业务。
2.委托和承包单位可以协商确定缴存基数。
对于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与职工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单位应当就如何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保职工知晓相关内容,并给予职工提出异议的合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