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绿卡A卡申领范围
“天津市人才绿卡A申请范围”
天津引进的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津工作至少6个月的,主要包括:
(一)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的;
(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
(三)曾主持或来我市主持国家科研项目、工程项目,以及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
(四)到本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
(5)在国内外500强企业中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或在我市100强企业中担任过高级管理职务;
(六)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奖项,或持有最高级别国际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其他领军人才。
与天津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作)协议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专家,以及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来津创办科技型企业,且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个人贡献比例30%以上的人才,也可发放“A”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