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担保函公证材料
(一)、担保公司信息向公证处备案:
备案是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法定代表人不在场时公证。原则上每年备案一次。如果没有记录,每次担保函公证都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担保公司是非东莞注册公司,应该去注册地的公证处。
1、法定代表人本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亲笔签名备案章(具体格式见附件2),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公章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在有效期内,代理人可以凭授权委托书对保函进行公证,法定代表人无需亲自办理。
3.公司章程
注:担保公司未办理上述备案手续,保函的各项公证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
(二)、代理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复印件。
4.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
5.委托担保合同复印件。
6.保函原件n份(提醒公证处留存一份),根据建设局要求,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其他内容必须打印,所以要特别提醒保函日期,以防出现问题。
银行保函参照上述指引办理。
联系电话:0769-23661738,22480799,2246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