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关于暂时关闭文化旅游场所的通知
关于文化旅游场所暂时关闭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合联防办〔2022〕123号)和《关于印发长丰县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合联防办〔20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1日起暂时关闭以下文化旅游场所,具体如下:
1.全县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城市阅览室空和A级景区等公共文化旅游场所暂时关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双峰经济开发区、双墩镇所有文旅场所暂时关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近期暂停一切文化旅游活动。
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