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随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交
一、付款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9月1日到2022年2月28日。农民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次年2月底。新生儿、高校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因工作原因转为居民的农民工、纳入动态监控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可中途参保。除上述情况外,逾期不再征收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付款方式
网上缴费: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湖北汇办手机APP、代收银行手机APP、代收银行批量代扣。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可通过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渠道缴纳。
线下缴费:代收银行柜台缴费、村组(社区)代收代收缴费、自助税(费)机缴费、办税大厅柜台缴费。
三。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国家根据全国实际情况制定。《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规定,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达到320元/人。
根据国家规定,各统筹地区在确定筹资标准时,应当考虑基金收支平衡,结合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今年湖北省不提高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占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之和的比例),全省执行每人每年320元的国家标准。
四。待遇享受期
缴费期间参保并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享受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医疗保险待遇。
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因工作原因转为居民的农民工,按规定在90日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到账待遇;上述人员未按规定参保超过90天的,缴费满3个月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含免征额)的,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未按规定参保缴费超过90天(含豁免)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纳入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实行中途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
五、咨询电话
睢县医保局:0722-3338711
随县税务局:0722-3338076
广水市医保局:0722-6249102
广水市税务局:0722-6297608
曾都区医保局:0722-3251009
曾都区税务局:0722-326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