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Xi安车辆违章扣分新规
一、一般规定
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2022版《办法》在对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的前提下,如醉酒驾驶、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的车牌等。,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影响程度。
对比“2016版”交通违法记分情况,2022版有50项交通违法记分。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分值由12、6、3、2、1调整为12、9、6、3、1 。其中7人12分,7人9分,11人6分,15人3分,10人1分。
二。扣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12分减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减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3分减为1分)
4.逃避问题。
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12分)
新增:造成轻伤以上或者死亡,但不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后逃逸(12分)
造成轻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6分)
5.车牌问题
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新增: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6.安全检查
旧: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新增: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道路客车、旅游客车或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3分)
驾驶除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1分)
三。增加罚分
1、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停车排队前或者缓慢行驶、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至3分)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2分至3分)
四。条款的变化
1.倒车。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倒车、掉头越过中央分隔带(12分)
新增: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掉头穿越中央分隔带的(12分)
2.超速问题
老: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12分)
新增: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校车、中型载客货车或者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12分)
3.超载的人多了。
老: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的(6分)
新增:驾驶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但不足50%,或者驾驶其他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但不足100% (6分)
4.超载人数少。
老: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3分)
新增:驾驶校车、高速公路载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或者7座以上载客汽车,其他载客汽车载客人数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3分)
5.不让步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新增: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6.没戴头盔
老: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帽(2分)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1分)
7.没有系安全带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新增: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8.不按规定开车。
旧:驾驶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1分)
新增:驾驶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倒车、掉头的(1分)
五、增加条款
1、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并获得经济利益的分值(12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的(9分)
六。子句删除
1.老: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规定。
2.老:以隐瞒或者欺骗手段补办机动车驾驶证。
3.老: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4.旧: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驶或者停车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