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赴荷兰工作免缴社保证明办理指南+注意事项
中荷签订的社保协议已经生效,南京公司在荷兰工作的员工有资格免交社保。
服务对象:1.派遣员工。指受中国法律管辖,受雇于在中国境内有营业场所并正常开展业务的用人单位,且派遣前在中国境内直接为该用人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人员。
2.海员。指在悬挂中国国旗的帆船上受雇的人员和由中国雇主派遣在悬挂荷兰国旗的帆船上工作的通常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员。
3.飞机空员工。指雇主主要营业地在中国的机组人员。
4.公务员、外交和领事人员。外交和领事机构的工作人员是指《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所界定的有关人员。公务人员是指中国派往荷兰境内的公务人员。
5.随行家属。上述第1类和第4类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也免于在荷兰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除非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在荷兰境内就业或自营职业。
6.例外情况。中国和荷兰的主管当局或机构可同意对特定的个人或群体例外适用本协定第五条至第八条和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但所涉人员须受两国法律的管辖。
接受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国际合作司
咨询方式:
010-89946777
咨询时间:
工作日9: 00-11: 00-14: 00-16: 30
成本:
免费
处理时间限制:
7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后台审核暂时只支持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可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可在后台审核材料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