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瑞士社保免缴证明
中国已与1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会保障协议。其中,与德国、韩国、丹麦、加拿大、芬兰、瑞士、荷兰、西班牙、卢森堡、日本和塞尔维亚签署的11个社会保障协议已经生效。
根据上述协议规定,我部社保中心作为经办机构,负责为在上述国家工作的人员出具已在中国参加相关社会保险险种的参保证明/法律适用证明,作为其工作国家相关险种的免缴证明。
南京单位被保险人附瑞士社保豁免办理说明:
处理条件
1.派遣人员。是指受在中国境内有营业场所的雇主雇佣,根据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瑞士为雇主工作的人员。
2.海船上的雇员。指在悬挂中国国旗的帆船上受雇的人员和由中国雇主派遣在悬挂瑞士国旗的帆船上工作的通常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员。
3.飞机上的员工空。指总部设在中国的受雇企业的管理人员或船员。
4.外交和领事机构人员。
5.政府或公共服务机构的雇员。指受中国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聘用,根据雇佣关系由雇主派遣到瑞士境内工作的人员。
6.随行家属。上述1-5类随迁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子女,在瑞士也免缴相关社会保险费,前提是其配偶和子女在瑞士境内未就业或自谋职业,应参加中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7.例外情况。中国和瑞典主管当局可根据特定人员或群体的情况,同意对本协定第三条至第七条的适用作出例外,但所涉人员须受中国或瑞典法律的管辖。
gt gt gt处理流程:
接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国际合作司
咨询方式:
010-89946777
咨询时间:
工作日9: 00-11: 00-14: 00-16: 30
成本:
免费
处理时间限制:
7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后台审核暂时只支持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可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可在后台审核材料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