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申请人应在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贷款受理支行填写书面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材料,并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查。
如果购买的是转售房屋,卖方应当到场提供相关资料。
(二)贷款受理网对贷款申请和申请材料进行受理、调查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将审批结果告知贷款银行。
(四)贷款银行根据审批结论,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办理合同签订及其他相关手续。
购买期房和现房的,购房合同应当已经备案,抵押登记的相关资料应当已经妥善接收。根据项目合作协议,需要完成抵押预登记或收到保证金,本应已执行。
购买第二套交易房屋的,借款人和出卖人应在收到过户通知书后,方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将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提交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贷款银行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抵押权)。
(五)贷款银行确认办理完贷款相关手续,符合贷款条件后,交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1.远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预售监管银行专用账户。
2.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房价款的名义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的房价款账户。
3.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划入符合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账户。
(七)贷款银行通知合同签约方领取合同。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经审查发现贷款申请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且所购住房网上登记信息或权属登记信息与申请贷款时提交的信息不一致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有权予以退回,并告知贷款申请人理由。